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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規范網絡秩序,凈化網絡生態,堅決打擊造謠傳謠行為,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、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》以及中央網信辦《關于加強“自媒體”管理的通知》等相關法律規定,現就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聯合通告如下:
一、提高信息甄別能力。對網絡傳播的文字、圖片和視頻等信息要仔細甄別,以官方發布的權威信息為準,不得臆想、編造謠言,不得隨意發布、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;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自覺做守法公民。
二、自覺抵制不實信息。對微信群、朋友圈、抖音、快手、網站等互聯網平臺傳播的沒有權威和正規來源的截圖、視頻、音頻、文字等信息,不得隨意轉發傳播。對已轉發的來源不明、未經證實的信息,要及時予以刪除;無法刪除的要及時辟謠,主動消除不良影響。
三、尊重保護個人隱私。不得通過網絡發布和傳播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,不得從事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的非法網絡活動。
四、規范內容生產發布。網站平臺及網絡自媒體要規范管理內容生產、發布、傳播各環節,嚴格落實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,及時處置網絡謠言等違法信息,斬斷謠言傳播鏈條,全力擠壓謠言滋生傳播空間。
五、積極舉報網絡謠言。鼓勵廣大網民對微信群、朋友圈、微博、貼吧、快手、抖音、網站等互聯網平臺傳播的不實信息進行舉報,鼓勵廣大網民廣泛傳播官方信息和正能量信息,共同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氛圍。
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,希望廣大網民、各網絡平臺主辦單位和運營負責人牢固樹立法治意識,切實增強辨別能力,抵制網絡謠言,以實際行動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。對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發布者、轉發者、管理者(群主)等有關人員。
歡迎廣大網民和群眾積極舉報網絡謠言信息及線索,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。
投訴舉報渠道:
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:0856-2353280
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:0856-2836110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網信辦
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
2024年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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